作为在发达经济体中独具特色的金融制度安排,德国金融体系一直是我比较关注且希望做些深入研究的领域,无奈一直杂务缠身,蹉跎至今,未能如愿。
在韩国,首尔外汇市场人民币对韩元的日均交易量是上海外汇交易中心韩元对人民币日均交易量的150倍左右。这样,我们的目标就非常清晰,一头抓货币政策的独立性,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确保人民币的国际信誉。
可见,SWIFT统计数据可能是严重低估的,如果把国内巨额的人民币结算量也加上去,这个比例可能将有显著提高。其次,是全球分工调整和资源配置优化。这个机制也不是由美联储的经济学家或财政部的专家设计,而是请贝莱德、黑石这样的国际投行来设计,明确财产权利属性和责任义务边界,确立后续退出和清偿机制。如果全球供应链中心、生产中心、价值中心都还在美国,美元在全球资源配置中发挥核心价格信号作用是有现实经济基础的。日元持续大幅升值,结果是日本产业持续的竞争力衰退和转移,出现了所看到的日本失去的十年失去的二十年。
最典型的是2016、2017年,当央行为汇率目标所牵制的时候,货币政策往往在独立性和跨境资本自由流动之间左右摇摆。美元多大程度上还是可信的?美国、美联储是否还能对全球美元持有者承担无限法偿的义务和责任?特里芬难题到今天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第三,稳妥发展金融科技,要以关键技术的自立自强为核心。
二是建立健全数据产权交易和行业自律机制,培育规范的数据交易平台和市场主体,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二是准确地提供各种要素的流转轨迹,并使得各类市场主体充分显示自己的偏好,为金融资源配置提供有效的参数。金融科技发展是十四五时期我国金融改革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和重要组成部分。一是助于破解信息不对称这一困扰金融发展的难题,为金融有效服务实体经济提供更可靠的信用基础。
这一状况导致客户数据被过度采集,客户隐私受到侵犯,表明数据资源的产权界定和保护工作难以适应数字经济大发展的需要。例如,金融科技不能决定资金成本,它是由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
近期,欧美数字经济领域新规频出,旨在为全球数字经济竞争确立新标准,在规则层面构筑竞争优势,以防我国在该领域弯道超车。这表明,我国十四五时期的金融科技发展将以稳为先,稳中求进,在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这一底线的前提下,积极进取,实现金融体系的数字化转型,进而提升我国金融体系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要全力打击那些利用互联网手段和数字货币媒介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盯住电信网络新型违法、反洗钱、个人信息保护等重点领域,严守资金安全底线。要建立充分有效的市场竞争机制,解除金融压抑,放开市场准入,挤干净我国金融领域因过度管制所形成的租。
第一,稳妥发展金融科技,要以理性看待金融科技的作用为前提。但是,我们也要注意到,提供金融服务的主体是金融企业家,科技本身并不会提供金融服务,切忌盲目夸大金融科技的作用。第五,稳妥发展金融科技,要以数据要素的产权界定和有效利用为新动力。在新形势下,应按照十四五规划的要求,做好如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要继续推进网络借贷等领域的存量风险化解工作,特别是做好后续处置工作,依法有序推进相关机构实现转型发展。一是统筹数据开发利用、隐私保护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产权、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和安全保护等基础制度和标准规范。
在此基础上发展金融科技,金融企业家才不会走上寻租之歧途,才会向科技要竞争优势,向科技要金融供给效率。在科技创新成为发展全局的核心,数字经济迎来大发展机遇的新形势下,我们要冷静分析金融科技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从而理性看待金融科技产业的发展前景,避免投资过度、供求失衡和产能过剩现象引发新的风险。
要做好防范化解互联网资产管理、虚拟货币投机炒作等灰犀牛领域风险的工 作预案。此外还要通过法律法规的完善,明确平台企业垄断认定、消费者权益保护等领域的基本规则,坚决破除垄断,为企业家精神的涌流和创造性破坏的实现提供制度保障。再如,金融科技同样不能提高借款人的道德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因此无法显著改善借款人的风险水平。董昀,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 来源: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 进入专题: 十四五 金融科技 。总体而言,发展金融科技有可能通过如下几个机制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要坚决遏制第三方支付领域的违规行为屡禁不止,违规获利数额不断攀升的势头,维护支付市场平稳运行。
三是降低金融服务成本,让金融资源有效对接普罗大众和小微企业。各级政府要客观分析本地比较优势,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区金融业和金融科技发展规划,从覆盖面、渗透率、用户体验等不同维度考察信息技术设施建设的经济社会效应,使得新基建能够发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释放数据红利的作用,推动本地区金融科技持续健康发展。
2021年3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则进一步强调,要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大型科技公司实际上拥有大量数据的实际控制权,但现行法律尚不能准确界定数据财产权益的归属。
三是加强涉及国家利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加快推进数据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基础性立法,强化数据资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护。因此,科技企业和金融机构更要按照金融科技总体规划,瞄准核心技术及其应用场景,有序有度推进新型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此外,进入世界500强排行榜中的境内保险公司数量也有明显增加。四是互联网保险、股权管理、信用保证保险等微观环节潜藏着很多风险隐患。比如企业和住户部门在遭遇外部冲击时缺乏充分的风险转移和损失补偿手段、支持资本市场发展的长期资金供给不足、金融体系同质化风险较高等,这些问题都与保险业不发达密切相关。5.强化保险宏观审慎监管和微观审慎监管,助力金融体系的稳定。
我国在保险科技方面有颇多进展,但与全球先进水平相比,不论在资源投入还是成果运用上,还有很大提升空间。三是保险资金运用环节风险偏高。
1.增加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普及性、保障性、科技性 普及性——享受保险所提供的风险保障和财务安全功能的第一步是首先要拥有保单。为此,需要强化定期寿险、医疗费用补偿保险、商业养老金保险、个人或家庭财产保险、企业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巨灾保险(特别是洪水、地震)等保障性产品的供给。
2019年我国人身险保单件数共79722万件,人均0.57件。一是多层次社保体系建设需要保险业做出更大贡献。
1.将保险业纳入到国家灾害管理网、社会安全网、粮食安全网建设等领域的发展规划中,明确保险业应该达成的风险保障目标,以目标驱动方式倒逼保险业在多层次国家安全网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二是大型保险公司份额过高推升了集中度风险。2.适当提高企业补充性养老保险、企业补充性医疗保险的税收支持力度。(三)拓展保障措施的深度 这是指我国已经实施了一些与先进国家类似的支持措施,但与先进国家相比,保障措施的力度不足。
在其他条件相似的情况下,保障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充足,对一国保险业的发展将产生关键决定作用。2.强化保险行业发展的专业性、竞争性和稳健性 专业性——长期以来我国保险公司习惯于粗放式发展模式,专业经营能力不强。
十四五期间,保险业防控金融风险的任务丝毫不容松懈。另一方面,当前保险业与系统性金融风险仍有很大相关性。
保险资金大量投资于非标准化资产,不仅透明度较差,而且与实体经济关联度增加,信用违约风险高企。在这一关键时期,保险业发展也将面临更大挑战。